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,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水平,近日,宣城市食安办联合市市场监管局、市金融局、市银保监宣城分局,强化工作举措,以“三明确”加快推进全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。力争“十四五”末,全市总体参保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,共治共享、共赢发展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新格局初步形成。
明确工作目标,有序稳步推广
推动风险高、规模大、综合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。重点推进肉蛋奶等食品生产企业,学校、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,农村集体聚餐、入网食品经营单位,连锁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。推动本土特色食品、易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。重点推进糕点、茶叶、酱菜、豆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,徽菜特色产业等餐饮企业。鼓励有条件的中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。结合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,放心食品超市、农村示范店培育,餐饮安全示范店创建,重点推进糕点、酱菜、豆制品等小作坊以及农村示范店、放心超市、餐饮安全示范店等积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。
明确责任分工,密切协作联动
坚持“市场主导、政府引导、企业自愿、改革创新、依法监管”原则,强化政策引导、统筹协调,指导企业、承保机构、金融机构等多方共同参与实施,加快推进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。加强与行业组织、承保机构、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交流,适时公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,增加参保辨识度,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誉度和消费者的认同感。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,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转移,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明确工作措施,广泛宣传引导
充分认识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,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,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。强化工作措施,在前期农村集体聚餐等领域试点的基础上,总结老经验,探索新机制,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强化宣传引导,创新宣传手段,采取多种渠道、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宣传教育,提高企业和公众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认知度,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、消费者利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(来源:宣城市场监督管理公众号)